工商联界在辽全国政协委员谈民营经济发展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护航民企发展
——工商联界在辽全国政协委员谈民营经济发展
“更好地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促进各类企业各展其长、共同发展”,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小组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表述迅速引起工商联界在辽全国政协委员的热议。习近平总书记用“亲”、“清”两字定位和阐明了新型政商关系,更在委员中引起强烈共鸣。结合辽宁实际,江南委员、杨冠兴委员、孙荫环委员纷纷建言。
“总书记说的‘亲’和‘清’,我认为,‘亲’就是政府要对企业了解像亲兄弟,亲如水鱼关系。‘清’就是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是‘君子之交淡如水’。”江南委员认为,政府要激励企业家创新发展,让民营企业有动力和信心在当地投资,务必要创造好一个适宜企业生存发展的环境。
“这个环境首先是政府办事要高效,简政放权要真正落实到位。其次是扶持政策要兑现,对企业的承诺要兑现,还要积极促进中央政策的加快落地。”通过政策引导,让民营经济真正活跃起来,让民营企业创造财富,真正为当地的就业、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江南委员认为,中央已经作出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的战略部署,关键就在抓落实,要让政策真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有需求的企业中去,做到“精准扶持”。辽宁企业也应结合社会和市场需求精准定位发展方向,提升产品的技术水平,增加核心竞争力,借力发力,让辽宁再次成为共和国制造业的脊梁。
杨冠兴委员、孙荫环委员在参加完小组讨论后,就如何促进辽宁民营经济发展意犹未尽地畅谈起来。
“发展民营经济,解放思想是前提,要在全社会特别是在党委和政府层面形成‘尊商’‘重商’‘亲商’的社会氛围。”杨冠兴委员表示。孙荫环委员接过话茬,发展民营经济,具体要落实到项目上,充分调动企业家的积极性,政府应进一步做好招商、安商、亲商、富商。“要发挥民营企业的优势,通过企业的聚集,实现人才的聚集,拉长产业链,加快实现辽宁新旧动能的接续转换。”
以硬措施改善软环境,我省已经迈出了坚实步伐。今年年初,省委出台了《关于优化投资环境的暂行规定(试行)》,并要求各级政府要强化服务意识,在尊商、安商、扶商、兴商中营造良好的政商关系,提高工作效率与服务水平。杨冠兴委员建议,辽宁应健全正向激励机制,让敢于改革创新的干部放下包袱,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
有了好的环境,民营企业自己也要发力。好的企业需要好的带头人,民企尤其如此。杨冠兴委员认为,辽宁民营经济要大发展,需要有企业家精神。辽宁有必要下决心引进一批有创新力、社会责任感强的优秀企业家,同时扶持培育一批本土企业家。随着经济进入新常态,企业家要有创新意识,踏踏实实搞研发、搞创新,更多依靠创新驱动和市场力量寻求企业发展。多一些思考和实干,少一些抱怨和空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