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量有标准 考核有目标 基层有动力 锦州“1+8”工程力促基层党组织3年内全优秀
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过程中,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筑牢党的最基层组织,让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迸发出来。日前,锦州市全面启动了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达标升级“1+8”工程,要在3年内,让8个领域的基层党组织全部达到优秀标准。
锦州市制定了开展创先争优达标升级工程“1+8”实施方案,“1”即《关于开展创先争优达标升级工程,进一步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8”即农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小学校8个领域。实施方案中明确,要采取“对标定位”的方法,按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6项标准,通过“支部自评—上级考评—会议审评—组织联评”的方式,结合8个不同领域基层党组织特点,科学设置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达标升级”考核指标,实行百分制考评,按考评结果划分为“标兵、优秀、达标、不合格”四个等级,通过开展创先争优达标升级工程,进一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化,实现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运行规范、活动经常、档案齐全、作用突出的目标,使基层党建工作衡量有标准、考核有目标、基层有动力。
锦州市要求,基层党组织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1至2次党小组会,每季度至少上1次党课,每年召开组织生活会至少2次,年底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3年规划明确了时间表:2017年年底,“优秀”基层党组织达到50%;2018年年底,“优秀”基层党组织达到80%;2019年年底前,所有基层党组织基本达到“优秀”标准。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锦州市每年将对基层党组织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和考核评定,并根据评定结果确定不同等级。经考核,对工作成效突出、符合升级要求的,要按照自我申报、上级考评审批等程序予以升级;达不到原有等级标准的,要予以降级;连续2年被评定为“不合格”等级的,党组织书记要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