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左县大力宣传《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

05.12.2014  12:06



12月1日,在《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正式施行之日,喀左县举行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为条例更好地贯彻执行打好舆论基础,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当日,由50余人组成的庞大秧歌队伍,在城内繁华街区敲锣打鼓、载歌载舞,从县政府门前出发绕县城主要街道巡演一周,隆重宣传《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施行。在县城主要街道悬挂大型条幅,同时,在县城最繁华地段青年大街设立了6道悬挂水土保持宣传标语的彩虹门。在县政府南门设立《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咨询台、水土保持治理成果展板,并向过往群众发放《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宣传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宣传折页,以及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宣传单。工作人员为广大群众耐心解读《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重要条款,解答群众提出的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问题。在喀左县报全文刊登了《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登载了县水利局局长就《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答记者问的专题访谈,为全面落实条例做好了准备工作。

此次大型宣传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不仅使《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内容深入民心,更加深了广大群众对《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的认知程度,为下一步《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的全面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全力加强新时期水土保持工作做好了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