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中小微企业划型认定实现属地化管理
08.01.2017 14:33
本文来源: 沈阳市人民政府
1月6日,记者从沈阳市经信委获悉,为了进一步提升为企业服务的意识,从2017年开始,我市中小微企业划型认定工作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企业所在区县(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的中小微企业进行划型认定。企业只需向注册地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即可办理。
沈阳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指出,这一举措的推出为了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更好地支持和促进我市产品、服务和信誉较好的中小微企业发展,享受政府招投标、采购活动中的相关优惠政策。
(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黄超)
编辑: zfw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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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2017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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