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于洪区人民医院扩建工程项目二次公示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医院扩建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沈阳市于洪区人民医院扩建工程项目
建设项目概况:根据可研提供的资料,本项目总扩建占地面积为1642.52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9842.2平方米,扩建项目建设1栋6层门诊及病房楼,位于用地南侧,东西两侧各退用地红线8米,距南侧城市绿化带退8米,扩建建筑东西向66.4米,南北向28.6米。
功能分区:
·建设项目地上一层为入口大厅、门急诊、内科、外科、手外科、骨科、中西药局、消防控制室、设备用房;
·建设项目地上二层为耳鼻喉、口腔科、眼科、中医门诊、皮肤科、肛肠科;
·建设项目地上三层~六层设有标准病房、护士站、处置室、配液室、抢救室、换药室、医生办公室、护士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值班室、卫生间;
二、建设项目污染节点分析
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是基础建设施工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施工机械在施工操作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施工人员生活排放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施工期扬尘、运输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运营期主要为医疗废水、医疗垃圾、医疗废水等污染物产生。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本评价建议提倡科学施工、文明施工,将项目建设期的污染降低到最小程度。将各种噪声比较大的机械设备远离环境敏感点,并进行一定的隔离和防护消声处理,对于由施工人员产生的较集中的生活垃圾,应采用定点收集方式,设立专门的容器(如垃圾箱)加以收集,并按时每天清运。
2、营运期
(1)建设项目所排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餐饮废水等,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随医疗废水进入污水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沈阳市西部污水处理厂。
(2)噪声:为降低噪声的危害,设备购置时尽可能选用小功率、低噪声的设备;对部分高 噪声设备加装消声器或隔音罩,隔音罩制作时用钢板做外壳、内部铺设吸音棉,相关建筑物在设计施工时选用隔声吸音材料,以防止职业病产生及防止噪声污染危害周围环境;在总平面部署中考虑到噪声源的布置。本项目拟采用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以确保噪声厂界稳定达标。
(3)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中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医疗垃圾经消毒后放入医疗垃圾站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相关规划,对所排放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项目建成后,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虽然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对环境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这种影响将降低到最低程度,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沈阳市于洪区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024-25308157
联系人:王景福
评价单位名称: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方式:024-24520932
联系人:马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范围:建设项目周围居民、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相关人员。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①您对该项目的了解程度;②您对目前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③您认为本工程对您的生活有何意义;④您认为环境问题是否重要;⑤您所生活的地区环境现状;⑥您认为项目建设所造成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⑦您认为采取哪种措施能减轻影响;⑧项目对区域社会经济影响;⑨您认为工程对本人经济的影响;⑩如果项目建设给您造成损失,您持何种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的方式联系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八、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