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市与区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
2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潘利国主持召开市与区、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听取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和负责同志对《沈阳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草)》《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座谈会上,13个区、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及负责同志积极发言,重点围绕做好今年人大各项工作和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分别提出深入实施“盛京人才”战略、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打造诚信政府以及加大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力度、丰富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积极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完善立法工作方法和机制等意见和建议。潘利国表示,市人大常委会将认真梳理、积极采纳这些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进一步加强市与区、县(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系,努力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施展更大作为,共同为推动沈阳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潘利国强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自觉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更高标准统筹安排好全年各项工作,依法履行好人大各项职权。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充分发挥立法的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认真做好监督工作,着力推动解决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代表履职培训,积极组织和引导代表在推进和服务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共同缔造幸福沈阳等全市中心工作中发挥作用。要认真做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开展。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市与区、县(市)人大工作联系机制,加强工作配合,做好各代表团(组)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邢凯、顾春明、王翔坤、徐璐、黄凯、聂洪升、于波、王开军参加会议。
(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郭宏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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