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全面部署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及整改工作
1月11日,鞍山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全面研究部署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及整改工作。副市长陈守义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市水利局局长张兴东首先传达了省政府明传电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和吴忠琼市长的批示精神,通报了各县(市)、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进展情况。之后,各县(市)、区政府领导分别汇报了截止到1月10日工程建设进度情况及现阶段任务实施中存在困难及问题,并就按时完成整改工作做了表态发言。
会上,陈守义副市长就切实做好当前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陈守义强调,一要提高认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重要的民生工程,要切实把此项工作当成一项政治任务,提高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来认识,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一号工程。二要加强领导,认真进行整改。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省政府明电要求,克服冬季施工困难,充分调动和集中多方力量,采取强有力措施抓好此项工程,实行“特事特办”,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开展。三要加快施工进度,全面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各县(市)、区要立即行动起来,启动应急机制,倒排工期,力争在省政府要求的时限内全面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让受益群众春节前吃上放心水,给省政府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立即召开会议,贯彻吴忠琼市长批示和陈守义副市长讲话精神,紧急行动起来,科学安排工期,在整改时限内达到工程完工率100%、计划解决人口受益率100%、工程入户率100%、水质合格率100%、配套资金落实及资金到位率100%目标要求,确保任务按期完成。
会议决定,由市水利局牵头,成立3个督导组于1月12日起进驻各县(市)、区,督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整改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局长、主管局长及科(股)长,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市水利局班子成员和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