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公布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15.06.2020  08:52

沈阳市公布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对正面清单企业项目采取减少、免除现场检查等激励措施

  记者6月14日获悉,沈阳市日前公布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列入正面清单企业、项目予以采取减少、免除现场检查等激励措施。同时,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企业,切实维护守法企业的合法权益,打造和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据了解,正面清单重点包括,疫情防控急需医疗卫生、物资生产企业;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屠宰及肉类加工、农副食品加工等与民生保障直接相关的企业;计算机、通信电子、机械加工等污染小的行业企业,以及餐饮、娱乐等服务业企业;国家和地方重点交通基建、水利工程重大项目;汽车制造,铁路电力装备制造等领域企业等。

  为鼓励企业守法,沈阳市引入承诺制,规定对于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及污染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近两年内有一次环境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并能及时整改的,在企业作出守法承诺后,可纳入正面清单。同时也指出,编入正面清单的企业或项目将实施动态管理,对于作出守法承诺后实施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企业,将予以从重处罚。

  正面清单按照疫情防控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重污染天气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日常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三种类型实施。对编入重污染天气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内企业或项目不停产、不限产、不检查、不打扰,保障企业正常生产、项目正常运转;环境违法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可以不予处罚,督促其尽快整改,对因受疫情影响而未按时完成整改的,可以酌情延长整改期限。

  在监督执法方式方面,沈阳市生态环境部门将运用污染源智能监控系统,采用遥感、无人机巡查和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对正面清单内的企业或项目开展非现场检查,并根据正面清单内不同的企业或项目类型,采用不同的监督执法方式。


(责任编辑:王海涛) 作者:陶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