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农机监理所党支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

17.04.2015  11:05
              锦州市农机监理所党支部根据局机关党委的工作部署和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方案的精神,并结合所里的工作实际,完善各项制度,狠抓责任落实,严格党内生活,促进党员干部队伍素质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做好党建工作,狠抓责任落实。监理所党支部结合本部门的中心工作,发挥好党组织协助和监督“两大作用”,搞好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抓好党内民主与监督、思想政治工作等主要任务,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务工作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深化作风建设,持续提升效能。 持续推进党员干部职工作风建设,提升队伍整体形象。特别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出台的各项改进作风制度规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从细小处着手,不断推动党员干部职工作风转变。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有效监督,确保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作风的转变促进了工作效能不断提升。
        三、加强制度执行,落实党内民主。 一是建立健全党的工作机制。做到年初有党建计划,年终有总结,认真抓好“三会一课”制度、党组织生活会制度的落实,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二是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活跃了党内的思想交流,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组织生活。三是推进党务公开。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为重点,严格执行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方式。
        四、健全党组织设置,完善干部队伍。一是按照《条例》要求,加强党的建设,建立健全监理所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了局党组统一领导,所支部书记亲自抓,党支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大力推进学习型党支部建设,经常性教育与集中培训相结合。每周星期五理论学习日,组织集中学习;每次支部会议开展学习讨论,总结好的经验,深入分析党建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三是落实好党内组织生活,党支部半年召开一次支部生活会,坚持党员过组织生活情况向全体党员通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