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233号、 第0327号、第0528号合并建议的答复

14.09.2017  17:21


郭向文、杨闯、于会怀领衔代表:

你们分别提出的《关于规范引领、政策支持、统筹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建议》(领衔代表:郭向文    233号)、《关于我市创新发展“互联网+品牌农业”的建议》(领衔代表:杨闯    327号)和《关于做大地标品牌,建设都市农业的建议》(领衔代表:于会怀    528号)3件建议作合并为1件《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建议》,为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农产品品牌现状和问题

全市通过国家认证的“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品牌809个,省级农业部门评选的省级名牌农产品24个,省质监局评选的省级涉农名牌产品9个,市质监局评选的涉农名牌产品10个,省工商局评选的辽宁省涉农著名商标34个,市工商局评选的涉农著名商标60个。由于缺乏规范有效的农业品牌组织、运行、营销、宣传等体系,我市农业品牌包括地理标志产品并没有展示出应有的活力,市场中还难以看到叫得响的沈阳农产品,有口碑无市场的现象还广泛存在。

二、打造农业品牌的做法

(一)打造农业品牌方面先期准备工作

我们开展了农业品牌调研摸底工作,掌握基础数据,为决策提供参考。召开了3次专题会议研究农业品牌工作,分析影响农业品牌建设工作的症结,明确了打造农业品牌与我市优势产业相结合,带动第一产业健康发展的基本思路。2-3月份分别召开4次座谈会、4次论证会,广泛征集各行业核心企业、行业代表企业和行业协会对农业品牌创建工作意见和建议,了解企业对农业品牌创建的需求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理清了农业品牌建设基本思路。

在此基础上,确定农业品牌创建品类。综合考虑农产品市场占有率、知名度、地域特色、发展潜力等要素,我们确定了优先打造辉山乳业、沈阳盛京大米、沈阳草鱼、沈阳寒富苹果、小梁山西瓜、辽育白牛、沈阳杂粮、沈阳西芹、食用菌、福来豆制品等十个农业品牌,涵盖了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等领域。这十个农业品牌中,以企业为主体创建产品品牌的辉山乳业、辽育白牛、福来豆制品等3个,以协会为主体创建区域公用农业品牌的7个。同时,增加了华美畜禽、千喜鹤、鲟鱼等备选品牌,时机成熟后一并推进。

        (二)打造农业品牌工作措施

1.起草沈阳市打造农业品牌实施方案,实施项层设计和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和创建任务。为做好我市农业品牌建设工作,我们着手起草了《沈阳市打造十大农业品牌实施方案》,委领导班子全员参与农业品牌创建工作,对打造农业品牌实施方案草稿反复研究,多次修改,增强工作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实施方案共分指导思想、重点任务、实施方法及步骤、保障措施四项内容。重点任务中,共设5个方面16项内容,即实施顶层设计、强化产品质量监管、开展宣传推介、组织品牌营销和完善品牌运行机制。在保障措施中,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农业品牌推进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参与。二是坚持政策导向,加大对公用农业品牌、三品一标、省级名牌农产品、市级名牌产品的支持力度,免费给予宣传、推介等扶持。2月10日,分管市长听取了农业品牌创建实施方案的汇报,农业品牌创建实施方案已列入第二季度市政府办公厅发文计划。同时,对农业品牌创建需要的宣传、营销、省级农业品牌和产品品牌以奖代补、新闻发布推介等费用进行了初步测算。

2.强化宣传推介工作,解决农业品牌市场影响力弱的问题。针对我市农业品牌和产品品牌主动宣传性差、合力不够的问题。我们将对农业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在宣传推介、包装营销、产品展示等工作予以重点支持,力争短时间内实现我市农业品牌快速发展,带动一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实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我市农业发展质量。为扩大农业品牌影响力,拟由市政府出资在机场、车站、地铁、出租车显示屏等载体投入广告宣传农业品牌,在大型宾馆投入印刷精美的宣传资料,在国家、省、市三级主流媒体宣传推介沈阳农业品牌。

3.实施实体与虚拟营销策略,实现多形式农业品牌的销售。农业品牌的内在价值需要通过市场来实现。我们将充分运用互联网+农业品牌的方式,组织农业品牌生产商与大型电子商务企业对接,促进地产品牌搭上电商快车,提高全网覆盖率。拟与沈阳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等大型或专业电商平台对接,在网上设立沈阳农业品牌展示馆或特色馆,纳入京东农产品直采直供体系,开拓农副产品网上销售渠道,培育和打造十大品牌影响力。组织开展各类展会、对接会等活动,为品牌农产品生产商与销售商搭建桥梁。利用农博会、食博会等本地专业性展会,设立农业品牌专区,宣传推介当地产品。组织参加外埠举办的农产品展洽会,开阔视野、加强交流,扩大特色农产品知名度,把产品推向省内外市场。举办农超对接洽谈会,与全市零售、餐饮等行业协会、企业对接,实现面对面销售。

4.强化质量监管,提高沈阳农业品牌准入门槛。农业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核心内涵是产品质量。我们将围绕优势产业创建优质品牌的主线,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产品认证进程,扩大农业品牌保有数量,制订并落实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强化质量监管。所有标称农业品牌企业的产品须达到无公害以上质量等级,企业生产经营守法依规,管理规范,产品质量必须可追溯。只有达到上述要求,才可冠以沈阳农业品牌标识。对农业品牌实施动态监管,建立沈阳农业品牌退出机制,出现问题的,特别是产品质量问题的,取消沈阳农业品牌标识使用权。

 

感谢你们对农业品牌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联系电话:82703828

 

 

                                                    沈阳市农村经济委员会

                                                          201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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