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千名法官日常行为有了“警戒线”

25.12.2014  10:57

  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出台《法官行为规范“十严禁”(试行)》,从业内工作和社会交往两方面架设起法官日常行为“警戒线”,邀请社会各界监督,并承诺对于违反“十严禁”的法官和相关人员采取“零容忍”态度,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十严禁”强调,严禁法官私下接触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与其有特殊关系的人;严禁充当诉讼掮客,为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介绍代理或辩护业务;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和中介组织工作人员吃请、礼金、有价证券及其他利益;严禁与案件当事人、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和中介组织工作人员等产生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交往;严禁非因工作需要向其他法官及相关人员打探其正在办理的案件情况;严禁泄露审判执行工作秘密。

  “十严禁”明确,严禁法官在工作时间进行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夜总会等场所;严禁参赌涉赌、酗酒、工作时间(含中午)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严禁发表或从事有损于法院和法官形象的言论或行为。

  全市两级法院1000多名法官即日起试行“十严禁”“警戒线”,如有违反一律先调离审判执行工作岗位,视情节和后果给予相应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举报电话:0411-83775689;举报网站:http://jubao.court.gov.cn,该网站为最高法院统一举报网站;举报信箱: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邮码:116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