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召开水污染防治工作专题会议

20.12.2016  11:38

  为加快“水十条”贯彻落实,确保实现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目标,11月底,阜新市政府与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签订了《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为推进责任落实和加快解决当前影响细河达标突出问题,12 月9日,市政府召开水污染防治工作专题会议。市长甄杰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水污染防治的各项政策措施和最新要求,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责任,加快流域环境治理步伐,促进我市流域水环境质量和生态功能大幅提升。副市长马如军主持会议并提出要求。各县区及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环保局关于我市水污染防治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甄杰强调,一要正视当前严峻形势。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严格按照责任书明确的责任要求,比照任务目标细化举措,完善计划,严格考核,促进水污染防治方案有效落实。二要积极开展防治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整改方案和进度安排,有效有序解决好辖区里、领域内存在的水污染防治问题,尤其要着力解决当前影响细河达标的突出和热点问题,确保全面完成年度任务目标和重点工作进度,确保全面通过国家和省各类环保督察检查。三要促进社会资金参与。要创新方式,多元融资,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探索市场化投融资模式,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政策资金支持。四要提升监督管理水平。要完善机制,强化联动,加大环保、水利、住建、公用、国土、农业、公安等部门的横向联合,多措并举治污、分头指导推进、强化监督管理。加强监督性监测、在线监控和随机抽测,结合日常污染源执法检查、河段排污口巡查和专项督查,加大对氟化工等重点园区、重点企业不达标排放问题的查处和整治,探索建立水污染防治的长效管理机制,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审批各项制度“入口关”。五要强化调度督查力度。要落实责任,狠抓落实,按照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分工》和责任书明确目标,按照时间节点抓好调度、督查,并通报防治工作进展,按时保质做好相应工作,努力为群众营造优良的人居环境,助推转型升级。 

  按照会议要求,阜新市环保局下一步将会同督查室印发当前全市水污染防治中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清单,并抓好跟踪督办,推动各项重点工作加快解决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