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实行一户(人)一证制,3月底全市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统一完成换发《辽宁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养证》新证工作,从4月起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全部使用新证。本次换发工作共完成城乡低保证 68712册(户),五保证 11473 册(户),以保证低保人员享受正常优惠待遇。
本次新换发低保证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 有力于加强城乡低保证的规范管理,新证加盖由市局统一制作《大连市城乡低保审批专用章》防伪钢印份; 二是 为做好城乡低保信息管理工作系统运用,实现网上审批工作,根据城乡低保信息系统自动设定17位低保家庭代码程序要求,新换发的低保证家庭代码全部填写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17位代码,逐步实现三码统一(系统、低保证、审批表),加强对低保证管理; 三是 各区市县民政局加强对本次换证组织领导工作,做到以旧换新征,同时加强网上监管,定期审核,防止退保证件在社会不规范使用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