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局探索开展早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27.11.2015  14:06

近日,盘锦市局下发了《关于将早市纳入食品安全监管试点的实施方案》,正式启动了将早市纳入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的有益尝试。

长期以来,早市的存在虽然从客观上满足了附近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但监管缺失、经营环境脏乱差、占道经营等问题,使其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不容忽视。为祛除隐患,盘锦市局根据省局工作部署和省局《关于早市纳入监管的试点方案》要求,以建设食品安全放心城市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帮管结合的原则,开展早市食品安全监管。预计于2016年底,使辖区内供应早市、市府大街早市、双台子大桥早市和大洼县早市全部达到早市食品安全监管试点的标准要求。

监管工作将分摸底调查、建章立制、公示建档、全面检查和总结验收五个阶段展开,通过五项措施,逐步规范早市食品经营行为:

一是实行标牌公示制。要求每个早市必须在醒目位置树立标牌,明示早市名称、主办单位、属地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和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监督;

二是实行实名登记制。要求早市开办方对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能够实现追根溯源;

三是实行监督抽检。盘锦市局将于年底前对早市经营品种进行一次监督抽检,以后每1-2个月将对早市经营品种进行随机抽检,以实现食品安全问题提前发现、提前预警、提前防控、提前处置;

四是建立早市主办方档案和入场销售者档案。依法落实主办方或管理者的管理主体责任和食品销售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

五是早市内小作坊同步纳入小作坊规范化制度化监管体系。对符合小作坊登记备案条件的现场加工、制售摊位纳入小作坊管理体系进行监管,对其余加工摊位逐户登记造册。

早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将对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打造食品安全放心环境提供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