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局督导超市严把“七关”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15.05.2015  19:22

近日,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地区大中型以上超市进行了专项检查,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相关制度、引导规范经营,但也有个别超市不同程度存在着食品安全隐患。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监管工作实践,监督指导超市把好七个关口,加强超市的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严把进货查验关。进货时,设立三方汇点验收机制,由验收人员、营运人员、供货商查验食品质量,三方共同签字确认,如实记录食品的详细信息,现场向供货商索取票证,并建立电子及书式台帐。

二是严把散装食品销售关。销售散装食品必须张贴标签卡片,标签卡上必须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生产许可证编号等。

三是严把临界食品关。针对临界食品,在食品卖场内设置临界食品销售专区(柜),将临近保质期的食品集中折价销售,达到保质期下架退市销毁。

四是严把不合格食品退市关。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先行下架封存,认真填写《不合格食品退市登记表》,如实记录下架退市食品的相关信息,通知供货商回收,由供货商在退市登记台账上签字确认。

五是严把过期食品销毁关。每天关店关,将过期食品一次性销毁。先由专管员提出销毁申请,按序号填写销毁单并逐级报批,然后在监控下面集中进行粉碎销毁,由值班经理在销毁台账上签字并存档,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检查。

六是严把从业人员健康关。定期对从业人员的健康情况进行体检,做到每名从业人员先体验再从业。日常工作中,每天对从业人员健康进行晨检,遇有发烧、咳嗽、拉肚子等症状的,先治疗,治愈后才能上岗从业。

七是严把从业人员培训关。新入职的员工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并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培训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及职业道德规范,并进行考试,将结果归档,做为员工日常晋升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