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局规范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行为

06.09.2016  19:38

为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近日,鞍山市局在全系统转发《鞍山市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规定》,并结合工商职能实际,多措并举贯彻落实该项工作。

一是提高责任认识。全局上下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树立备案意识,明确工作责任,主动接受执法监督。

二是明确备案范围,准确把握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范围,做到应备必备。以市局名义作出的较大数额的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或者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必须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查。

三是严格限时报送。各办案单位、部门负责自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0日内,将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报告报送市局法制处,并附相关材料。市局法制处负责在接到办案单位备案报告3日内,将备案材料送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查。

四是主动配合监督。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办案质量过硬,主动配合执法监督,对市政府法制办提出的改正建议,积极改正;对调阅行政处罚案卷要求,予以积极协助;对涉及行政执法过错追究的,积极配合调查。



大连持续增殖放流丰盈“蓝色粮仓”
大连持续增殖放流丰盈“蓝色粮仓” “十三五”期间水产品增产18.辽宁频道
棕榈油期权6月18日在大商所上市
棕榈油期权6月18日在大商所上市 成为我国首辽宁频道
朝阳高新区融入京津冀建特色产业集聚区
重点发展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 朝阳高辽宁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