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服务“三农”,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营口市工商局立足职能,积极采取措施,培育农村新型市场主体家庭农场的发展,助推农业经济的增长,多举措支持“家庭农场”发展。
一是 强化调研,为服务农业创新发展提供保障。该地区现有家庭农场78户,注册资金1.14亿元,涉及投资者93人其中农民66人;从注册的类型看个体工商户24户,个人独资企业45户,有限公司9户;从经营项目看种植业45户,养殖业5户,种养结合27户,其他4户;从地域分布看大石桥市42户、盖州市31户、老边区4户、鲅鱼圈区1户。
二是 加强指导,积极探索服务家庭农场登记举措。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后,家庭农场登记成为农民家庭经营的首选,为服务家庭农场登记注册,该局多次向省局请示,积极向兄弟市局学习,适时制定下发了《营口市工商局“家庭农场”登记注册指导意见》,对家庭农场登记的名称、经营范围、市场主体类型、经营者做出了具体的登记指导意见,保证家庭农场的健康、快速发展。
三是 创新举措,加大力度扶持家庭农场发展。该局本着少做限制,少干预、少附加相关条件的原则,对家庭农场登记不提不合理的、没有依据的要求和规定,放宽家庭农场在名称、资金、住所、经营范围等方面登记条件,降低其准入门槛,同时家庭农场经营者根据自身条件和发展需要,可自愿选择登记的主体类型,免收注册登记费用。
四是 深化改革,推动农业发展提质增效。为促进家庭农场的发展,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该局对家庭农场登记实行注册“二合一”制度,将受理审查、核准二个环节合并处理,一次审查完成,当场发放营业执照。极大地简化了登记程序,减少了审批环节,提高了注册登记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