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开展三北防护林等工程项目自查工作

01.06.2015  17:16

根据《辽宁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度三北防护林等工程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林业专项资金管理,朝阳市林业局组织局直相关单位和相关县(市)林业局开展2014年度三北防护林等工程自查工作。

本次自查的重点是2014年三北防护林工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等部分林业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的具体范围:一是中央及资金中的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林木良种补贴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和国有林场扶贫资金;二是省级资金中的林木良种补贴资金、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和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补助资金。本次自查,将对促进我市林业专项资金规范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