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政府法制办五大新规下月施行

07.01.2015  08:41

  市政府法制办五大新规下月施行

  内容涉及拥军优属、罚没财物、残疾人就业、节约用水、生态保护等内容

  用水单位超计划用水将缴2-5倍加价水费,私自截留罚没财物将严惩,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比例不得低于职工总数17%……1月6日,沈阳市政府法制办公布了五大新规,将于今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关键词1:拥军优属

  两地分居,军属享带薪“探亲假”

  法规:《沈阳市拥军优属规定

  《规定》明确,现役军人和配偶分居两地,其配偶按照规定享受探亲假。探亲期间工资照发,劳动福利待遇不变。此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士兵,随军家属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职工或者全日制在校大学生的,退出现役后,根据本人意愿,允许复工、复职、复学。

  另外,军用车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种公路、桥梁、渡口、隧道行驶,在公共停车场或者住宅区停车场内停放,免收费用。享受国家定期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和现役军人家属,符合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可以优先享受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