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公布举报电话和网站接受投诉
14.01.2017 10:04
本文来源: Syd.Com.Cn
1月13日,沈阳市教育局召开全市教育系统电视电话会议,就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进行部署,明确整治有偿补课的七种行为。会议下发《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重点整治中小学校组织和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校外培训机构聘用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各级教研员参与有偿补课等7种违规行为。
各学校校长作为本校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对治理本校教师有偿补课不认真、敷衍塞责,区县教育局要依纪依规严肃对其及相关人员实行问责。对一个年度内被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查实三起以上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行为的学校,市里将全市通报批评、取消三年内学校和校长评优评先资格。对查实存在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行为的民办学校,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
对聘用公办或民办学校在职教师、各级教研员参与有偿补课以及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广告的校外培训机构,给予通报批评,当年年检为不合格,情节严重的要废止其办学资质。
对查实的违规教师,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等处分;对违反规定的党员教师除给予行政处分外,还要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民办教育管理部门要严查本地区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对雇佣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要进行整顿,取消或降低其诚信等级,甚至吊销资格。沈阳市教育局举报电话:22857796。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萧林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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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1.2017 10:04
故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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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董丽娜报道截止到Syd.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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