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民委树立“四种意识”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18.03.2015 11:05
本文来源: 民族事务委员会
日前,抚顺市民委召开机关工作部署会,研究部署2015年民族宗教工作,分解具体工作任务,并就加强机关建设、应对民族宗教工作“新常态”提出要求。
会议强调,必须要树立“四种意识”。一要树立学习意识。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中央、省民族宗教会议精神,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拿出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将中央、省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和部署落到实处。二要树立求真务实,狠抓工作落实的意识。落实到我们民族宗教工作就是要拿出切实有效的,实实在在的惠民举措来促进和带动民族地区发展。落到抚顺的具体的工作如特色村镇建设要做好验收和收尾工作。三是树立开拓创新勇于争先创优的意识。要始终保持积极进取、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不断激发智慧潜力和内生动力。在信息调研工作中,要坚持创新,找到新的信息点,总结新经验,形成新亮点。主动思考,积极探索破解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佛道教两乱治理等难点问题之策,保持工作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四是履职尽责强化纪律观念意识。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以好干部“五条标准”和民族宗教干部“三个特别”的要求,做一名履职尽责的民族宗教好干部。通过树立这“四种意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提高民族宗教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抚顺的城市转型,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和谐环境,廉洁高效,风清气正的服务环境而做出应有贡献。
本文来源: 民族事务委员会
18.03.2015 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