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召开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市委书记高科出席并讲话

21.07.2017  00:52

 

  7月17日,盘锦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市委书记高科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民族宗教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推进盘锦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市委副书记、市长郝春荣主持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姜冰做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报告。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兴隆台区委、大洼区委、辽东湾新区党工委做交流发言。 

  高科指出,过去五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绩,民族发展资金人均投入额居全省前列,全市少数民族群众的就业率、人均收入水平、住房面积全省第一,是全省唯一没有贫困村(社区)的地区。成功承办了2014年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全市宗教领域总体上和谐稳定,合法宗教场所没有发生群体访事件和重大安全消防事故。 

  高科强调,要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这一基本内涵,加强学习宣传,统筹政策安排,切实增强全市各族人民对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工作主题,进一步筑牢万众一心、团结奋斗的思想根基,夯实共促繁荣、共谋发展的理想信念,从政治和战略高度去抓民族宗教工作,在全市发展改革稳定中去推进民族宗教工作。 

  高科指出,要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扬长比较优势培育特色产业。依托各民族村寨特色资源以及历史文化,谋划带动就业增收的特色产业项目。挖掘生态旅游、休闲观光、文化教育价值,逐步把旅游业做成民族村寨支柱产业。科学制定民族村寨发展规划,积极培育民族经济新型经营主体。坚持基础设施先行快上,统筹推进道路、安全饮水等建设,加快推进民族村寨美丽乡村建设。要持续改善民生,提升民族村寨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水平,扎实抓好少数民族群众精准脱贫工作。要保护传承开发少数民族优秀文化,加强对民族文化保护、抢救、传承和开发,大力培养民族文化传承人,大力支持少数民族文艺团体和民族文化馆等建设,鼓励创作体现盘锦市少数民族特色和具有时代气息的文化精品。要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为重点加强民族团结工作,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完善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高科强调,要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决维护新形势下宗教领域安全稳定的局面。要深刻理解我国宗教的社会作用,最大限度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的抑制宗教的消极作用。要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巩固和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统战工作,积极鼓励支持在独立自主、相互尊重、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开展正常的对外交往。要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深刻理解宗教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把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紧密地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要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渗透,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和高度的警觉。要坚定推进宗教中国化方向,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把心思和精力集中到盘锦全面振兴上来,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高科强调,要加强和改进党对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提高落实民族宗教方针政策的执行力。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民族宗教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分解任务、逐级抓好落实的领导机制。要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配好力量、优化结构、加强交流。要打牢夯实基层基础,把工作精力投入到基层、工作措施落实到基层,发挥党的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不断开创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