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

17.03.2015  13:54

目前,大连市已全面进入春季森林防火紧要时期,为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消除森林火灾隐患,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即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做出安排,从2015年3月10日至2015年4月9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为保证“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的有效开展,市防火办对各地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政府、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扎实实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一是各区市县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宣传月”工作,制定适宜本地区的森林防火宣传方案;二是根据森林防火形势发展,适时发布政府命令或森林防火通告,发表森林防火电视讲话;三是强化组织协调,做好宣传整合,提高宣传效果。四是强化主体责任,推动宣传工作责任落实。引入量化考核,逐项打分,综合评价宣传质量,确实提高宣传的深度和广度。

二、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载体

充分调动一切宣传手段,深入拓展宣传内容,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整合宣传资源,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积极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确保森林防火工作取得实效。一是要加大宣传单印制和发放工作力度,增设电视、广播宣传专栏;二是积极协调当地教育部门在农村中、小学校增设森林防火课程,不断提高森林防火教育的覆盖率。三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深入集市、庙会等群众集中地,利用宣传车及具有民间特色的艺术表演、有奖问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宣传森林防火知识。

三、加大资金投入,提高宣传保障能力

各地要紧密结合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实际,加强宣传工作后勤保障能力,要将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所需活动经费和宣传设施、用品、书画等制作及印刷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实行专款专用。加大宣传设施投入,做好防火宣传标识的更新、维护和增设工作,加密林内及林缘小型宣传牌板的布设,提高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