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积极推进变型拖拉机联合整治专项行动

24.08.2017  09:42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公安部、安监总局等三部门办公厅《关于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强化变型拖拉机源头管理,市农委联合市交警支队、安监局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联合整治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交通事故发生。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都成立了变型车整治专项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市)区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变型车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工作方面,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深入乡镇、村屯,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发动工作,与变型拖拉机车主、驾驶人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争取广大农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三是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各县(市)区组织监理人员开展入户调查工作,对辖区内的变型拖拉机逐台核实登记,全面排查、摸清变型拖拉机存量情况,统一录入“全国变型拖拉机信息管理系统”。 

四是联合执法,严厉打击。与交警支队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开展交通安全联合执法。严厉查处变型拖拉机假牌、假证、套牌、无牌、拼装、改装等违法行为。

五、是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追责。整治行动期间,市督查组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及时了解掌握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专项整治不力的给予严肃处理。


 


国务院安委会第五督导组对辽宁安全生产进行督导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和安排,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