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纪委:中秋国庆期间禁用公款发微信红包

17.09.2015  11:12

  中秋、国庆将至,日前,市纪委发出《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深入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对坚决刹住“两节”期间公款送节礼等不正之风提出纪律要求。

   严禁公款购买赠送月饼和节礼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以及党员干部要遵规守纪,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和省市纪委关于深入纠正“四风”的要求,令行禁止。严禁公款购买赠送月饼和节礼;严禁用公款购买或接受利用公款购买的各种购物卡、消费券以及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严禁公款吃喝;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钱物;严禁公款旅游;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严禁违反规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培训中心、机关食堂等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等活动。

   24个监督检查组明察暗访

  据悉,市、区两级分别成立了24个监督检查组,从9月9日至10月11日,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明察暗访。通过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和培训中心、公园、景区、酒店、商场、市场、学校、休闲健身场所等,重点对高档酒店、商场月饼销售及公款购买情况、公款赠送节礼、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在培训中心搞奢侈消费活动、公车私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

  《通知》还提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放在前面,紧盯中秋、国庆重要时段,早提醒、早警示,严明纪律要求。要加大问责力度,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地区、部门和单位的党委、纪委进行问责。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张传宏 李纯霞半岛晨报、海力网记者黄凤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