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15万农村低收入人口实现增收
2014年,市委、市政府将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大民生建设范畴,将完成37个扶贫示范村建设和506户移民扶贫,确保149282农村低收入人口脱贫,作为市政府向全市人民承诺的十大民生工程之一。到目前,全市完成移民扶贫506户,156010农村低收入人口人均收入达到3200元以上。
大力开展专项扶贫工作。 一是到户扶贫 。今年省下达我市到户扶贫补助资金5235万元,全市围绕保护地大棚、特色种植、畜禽养殖、食用菌等实施产业到户扶贫项目690个,覆盖559个村,带动建档立卡户4.65万户、建档立卡人口13.76万人,参与项目户人均增收1500元以上。 二是移民扶贫。 我市今年省下达移民扶贫整村搬迁集中安置计划是506户,其中集中安置406户,分散安置100户。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帮扶的原则,积极争取资金,共筹集资金7752.1万元,分别为:争取省级以上财政资金1518万元,市县乡财政资金1745.6万元,搬迁户自筹资金1842.5万元,整合资金2646万元。资金使用:集中安置建设投入资金 7141万元,其中:投入住房建设资金5321万元,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820万元,分散安置投入资金611.1万元。现50%已入住,明年五一前能全部入住。移民小区全部配水配电,铺设路面,待移民全部搬新居后,拆除旧房,复垦原址。 三是产业扶贫。 全市现有市级以上扶贫龙头企业155家,其中国家级4家、省级50家、市级101家。扶贫龙头企业围绕种植业、养殖业、林果业三大主导产业实施产业开发,现已建成90万亩生产基地,每年开发项目达2000多个,带动贫困农户11.38万户,实现户均增收2500元以上。今年我市产业示范项目建设企业共有8家,其中:种植业6家,养殖业2家,带动8373户贫困农户有了稳定的增收项目,平均一个企业带动1000多户,户均增收3200元以上,通过示范项目建设,企业带动能力明显增强,贫困农户增收显著。 四是培训扶贫。 今年省下达我市财政培训资金365万元,利用9家省级、19家市级扶贫培训基地,开展贫困劳动力培训10449人。其中就业技能培训2822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7627人。 五是互助式扶贫。 截止到目前,7个县(市)区共有129个试点村开展了互助式扶贫项目,资金总规模3779万元,其中财政资金3462.3万元;入社农户8341户,累计发放借款4415万元,累计借款户次4999户次。 六是小额信贷扶贫。 5个县(市)区的农户自立服务中心,目前小额信贷扶贫共覆盖127个乡镇、1018个行政村。累计发放小额贷款53730万元,贷款余额11209万元。年底发放小额贷款11588万元。
全力推进扶贫示范村建设。为优化整合扶贫资源,集中用力,去年市委印发了《朝阳市综合扶贫示范村建设实施方案》,计划用两年时间完成37个扶贫示范村建设。截止目前,共投入建设资金15723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2837万元,市、县政府基础设施配套资金1480万元,帮扶单位及行业部门投入资金4385万元,村自筹资金7021万元。实施主导产业项目113个,投入资金9892万元,发展和改造保护地大棚4360亩,特色种植11903亩,林果业4952亩,新建养殖小区25个,养羊8360只,养猪10020头,养禽9.3万只;实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89个,投入资金5831万元,修路及路面硬化145公里,新建文化广场18个,新建及维修村部12个,修桥8座,治理河道及修护岸堤坝17.58千米,打井27眼,安装配电工程4处。
通过大力实施示范村建设,示范村主导产业初具规模,基础设施得到极大改善。贫困农户依托主导产业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人均收入有较大幅度提高,到2014年末,村人均收入可达11000元以上,达到所在乡(镇)中等以上水平。
组织协调定点扶贫社会扶贫工作。省、市、县三级1036个定点扶贫单位和256个民营企业与全市586个贫困村结成帮扶对子,组织180家扶贫协会会员单位开展社会扶贫。年内直接投入及协调投入扶贫资金和物资达3亿元以上。实施帮扶项目500多个,为贫困村修路500公里,打井350眼,改建和维修村部校舍800间。积极开展驻村扶贫工作,对我市的413个省定贫困村,省直72个单位已向我市的72个贫困村派驻了扶贫工作队,市直81个单位也向81个贫困村派出工作队,其余的260个贫困村由各县(市)区直单位派工作队。目前省、市、县直三级扶贫工作队多数到位,积极开展调查摸底,制定三年规划和帮扶计划,已着手落实帮扶项目,有些单位已取得积极帮扶成效。
认真开展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全市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主要任务是将省规模分解至我市的413个贫困村和376234贫困人口实现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并将贫困信息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实现贫困动态管理,为今后扶贫开发实现精准扶贫打下坚实基础。截止目前,全市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已全部完成并已录入系统。
为完成上述工作任务,采取了如下保障措施。
(一)落实扶贫开发责任,强化督查与工作指导。市委、市政府将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对县(市)区委、政府和市直定点扶贫单位的综合位次考评内容。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将扶贫开发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定期对扶贫开发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将督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市政府采取了工作调度制度,每两周向市政府主管领导反馈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开展扶贫开发调研工作,市委书记、市长、人大主任、政协主席带头开展扶贫调研,指导扶贫工作。市领导带领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深入示范村调研、现场办公达90多场次,参加人员达800人次,有的市领导深入示范村现场办公达12次,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二)整合资源,集中用力,不断增加扶贫投入。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定点扶贫、社会扶贫协同推进,改变以往扶贫开发由单一扶贫部门开展的就扶贫抓扶贫的局面,充分利用各行业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贫困乡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充分利用财政扶贫资金“粘合剂”作用,发挥乘数效应,整合行业资金,今年以来整合行业资金3亿元。为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实施集中用力,重点扶持,综合开发,做到扶持一个村,见效一个村。2014年37个扶贫示范村建设,市财政为每个村投入5万元的基础设施费用。将大连市对口支援资金拿出300万元,用于扶持扶贫龙头企业和贫困村产业基地建设。
(三)加强扶贫资金监督管理,推动扶贫项目规范运行。把制度建设作为首要环节,让扶贫项目和资金规范运行,促进项目实施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实施廉政扶贫建设,制定了《朝阳市扶贫开发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朝阳市级扶贫龙头企业认定及管理办法》、《朝阳市互助式扶贫工作指导意见》、《朝阳市扶贫开发绩效考评办法》、《朝阳市廉政扶贫实施细则》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和办法。
(四)积极开展扶贫宣传,深入做好扶贫开发调研工作。市扶贫办积极发挥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组织有关人员深入贫困乡村开展专题工作调研和学习考察活动,及时为市委、市政府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为学习借鉴省内外扶贫开发成功经验,先后组织各县(市)区扶贫办主任和办内各科室负责同志赴广东省清远市连南县开展“双到”扶贫工作学习考察。赴葫芦岛市建昌县就创新机制,强化领导力度和工作力度进行学习考察。赴抚顺市清原县就互助式扶贫工作进行了学习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