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干部工作政策措施“二十条” 让正确用人导向亮起来立起来严起来实起来
近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希在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和到省委组织部调研时提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在解决问题中让正确用人导向鲜明地树立起来,建设良好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省委出台了《关于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着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的意见》,明确提出20条具体措施,推动正确用人导向有效落实,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坚持好干部标准,明确选用什么人、不用什么人。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体现和落实“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的要求。在选人用人实践中具体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品行为先,用政治坚定、靠得住的干部;坚持责任为重,用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的干部;坚持务实为要,用脚踏实地、实干苦干的干部;坚持民意为上,用群众认可、口碑好的干部;坚持廉洁为本,用干干净净、严于律己的干部。同时,做到“五个坚决不用”,即坚决不用政治上不强、推动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不力的人,坚决不用不讲诚信、弄虚作假、搞形象工程、忽悠群众的人,坚决不用不按规矩办事、唯我独尊、恣意妄为的人,坚决不用不守纪律、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为政不廉的人,坚决不用不作为、不担当、不负责的人。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社会风险评估制度,在每一批次、每个岗位干部的配备上体现鲜明的用人导向。
加强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着力把振兴发展需要的好干部培养出来。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开展以“学讲话、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鼓士气、促振兴”为主题的大学习大讨论,着力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严不实”和不讲诚信、不懂规矩、不守纪律等问题,推动领导干部理论素养提升、思想观念转化和文化风尚重塑,促使广大干部持续强党性、转作风、守纪律、干实事,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基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加强理论教育,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底线思维、哲学思维能力,引导干部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持把新一轮辽宁全面振兴作为主阵地,扎实推进实施“八个一批”,把干部放到改革发展的主战场,放到企业、高等学校和基层一线,放到条件艰苦和矛盾突出的地方锻炼成长。
严格程序,扩大视野,切实把好干部使用起来。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程序,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任用工作条例》,落实已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一个意见、七个办法、两个通知”等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干部动议酝酿、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充分发挥干部考察的“体检”作用,改进年度考核工作,完善日常考核办法,全面准确掌握干部的一贯表现。把好任前考察关,注重“三查核”:查核干部档案,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举报事项,对有疑点没有消除、问题没有搞清楚的,不予提拔或者重用。拓宽视野和渠道选准用好干部,在全省范围内盘活用好领导干部资源。
着眼新一轮辽宁全面振兴大局,配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紧紧抓住一把手这个“关键中的关键”,在坚持好干部标准的基础上,注重把德才兼备、政治坚定的干部,善谋全局、能力突出的干部,作风民主、坚持原则的干部,勤政为民、清正廉洁的干部,选配到一把手岗位上来。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的综合分析研判,定期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具体意见,进一步优化各级领导班子结构。深入实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211”工程,建设一支来源广泛、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后备干部队伍,及时把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
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从省委常委班子成员做起,带动全省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自觉做到不封官许愿;不替人说情、打招呼;不帮助他人跑官要官和拉票贿选;不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人事安排;不擅自泄露酝酿、讨论决定干部情况,营造公道、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坚决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带病提拔”等问题,深入抓好“三超两乱”、干部档案造假、领导干部违规兼职、裸官等6项重点整治工作,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做到“谁推荐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监督谁负责”,把歪风邪气压下去,让清风正气树起来,建设良好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坚持问责与激励相结合,加大对干部不作为不担当的问责力度,注重树立表彰一批贡献突出的好干部典型,解决好干部精神状态问题,推动干部以昂扬激情干事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