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性别平等评估机制 从源头上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09.06.2015  11:19

  6月8日,省妇联和省政府法制办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机制的意见》。《意见》的出台,意味着我省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机制正式启动,以后与妇女儿童权益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在立项、起草、征求意见阶段,就要充分考虑性别因素,从源头上维护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据省妇联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在现有政策法规中,存在着对妇女儿童权益和特殊利益考虑不到位的情况,会对男女两性发展产生不同影响。这些问题在今后出台与妇女儿童权益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都会得到解决,并通过确定评估项目、组建专家组、专家组评估、评审评估报告及反馈答复意见五个环节,对我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实施中涉及社会性别平等有关内容和情况的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有效性进行评估。

  《意见》规定,省法制办在年初的立法计划中,对涉及妇女切身利益、存在性别不平等或有重大意见分歧的相关内容,要与省妇联协商,并提请专家组进行评估;省妇联对现已执行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存在的涉及性别歧视等相关内容,要与省法制办进行协商,并提请专家组进行评估,并将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向制定机关及相关部门反馈;制定机关及相关部门应根据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解决,并予回复。

  性别平等评估机制的建立,使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从源头得以实现,有利于建立健全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体系,增强社会性别意识,促进男女两性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