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十三五”推进新型城镇化规划实施方案 到2020年全省城镇化率达到72%
方案明确了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重点发展县城和小城镇、提升城镇综合承载力、提高新区(新城)发展效率、抓好老城基础设施配套和环境提质、统筹推进城镇化协调发展等七大项重点任务
8月27日,从省政府获悉,《辽宁省“十三五”推进新型城镇化规划实施方案》日前印发,实施方案设定了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省城镇化率达到72%左右;以县城、新区(新城)为突破口,以重点镇和特色镇为补充,发展城市群,促进城镇布局科学合理;城镇化质量全面提升,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差距逐步缩小;解决好500万存量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300万人的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300万新增人口城镇化问题。
实施方案明确,将坚持以人为本、补短扬长、产城融合、生态文明、传承文化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型城镇化,为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提供有力支撑。
实施方案明确了七大项重点任务。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重点发展县城和小城镇;提升城镇综合承载力;提高新区(新城)发展效率;抓好老城基础设施配套和环境提质;统筹推进城镇化协调发展;创新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因地制宜探索多种城镇化发展模式,建立多渠道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
在保障措施上,我省将加大力度推进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到2020年全省完成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100万户;建成地下综合管廊800公里;加快海绵城市建设,推进城市排水管网改造,实施雨污分流工程,推进城市水系建设。推进100个“宜居示范乡”基础设施建设、村庄道路硬化及附属工程建设、垃圾收运体系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城市推进地铁、轻轨等交通设施建设,到2020年全省建成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300公里以上;深化与城镇化相配套的各项改革,让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居民享受到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编制《辽宁省空间规划》;抓好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示范工作,尽快启动省级城镇化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