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实现阳光操作

06.01.2015  11:49

按照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和《实施方案》要求,市农机局专门召开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对全年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行了周密安排,并与各市(县)、区农机部门签订了责任状,明确了相关管理制度和延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有效地保证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顺利推进。目前,全市共办理补贴机具848台,操作使用国补资金964.59万元,其中大石桥市601.1万元,盖州市169.82万元,老边区153.66万元,鲅鱼圈区40.01万元。拉动农机投入3409.8万元,农机总动力达到121万千瓦。

      今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与往年相比,有四个突出特点: 一是 资金更充裕。全市申报中央财政补贴资金3330万元,已于年初分解下拨到各市(县)、区,从运行情况看,较好地满足了农户的购机补贴需求。 二是 政策更透明。市农机局专门开通了《营口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对购机指南和水稻、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等农机信息资料在网站上进行了公开发布。市农机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2014年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明确了具体补贴范围、重点和标准,公开发布了国家补贴目录的农机产品,公布了省内的经销商名单,为农户自主选购农机产品提供了方便。 三是 操作更规范。按照 “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操作模式,专门制订了购机补贴办理流程,并将农机补贴纳入各市(县)、区行政审批大厅或专门窗口办理,机具核实采取集中定点核实和登门入户核实等灵活的方式,不仅使补贴工作规范有序,而且更加便民利民,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四是 监管更严格。市农机局、市财政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意见》,并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下发,严格实行村委会申报审核100%、市(县)、区农机部门和乡镇现场核实100%、市农机部门抽查比例不低于30%的分级负责机制。同时,实行补贴申报前村级公示和补贴申报后市及市(县)、区公示,公开了投诉举报电话,确保补贴用户信息5年内随时查阅,从而有效地堵塞了漏洞,防范了风险,避免了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