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推进情况

24.01.2018  12:40

  2017年,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办公室各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落实中央有关农村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扎实前行,积极作为,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取得新进展、呈现新气象。

  一、积极推进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

  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根据中央有关文件要求,2016年,我们在13个省份开展了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2017年,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将试点省份扩大到23个,并安排50亿元资金支持试点。

  一是明晰政策,分类推进。针对农村不同条件和不同发展阶段,确定差异化扶持政策导向,实行分类施策,重点推进,对“薄弱村”“空壳村”,特别是处在深度贫困地区的村,着重给予资产性扶持,探索将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资产量化一定比例作为村集体的资产。二是总结模式,推广借鉴。加强经验总结和推广,形成了一些经过地方实践、行之有效的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比如,盘活集体资产资源和流转承包地,开展以土地等资产为纽带的股份合作经营。村集体与大户、能人等联办服务社、合作社、电子商务平台等,发展特色产业以及仓储物流、物业管理等服务经济。引导“三无”村开展联合组团异地置业,发展共享经济等。三是守住底线,强调可持续。加强目标政策引导,明确试点政策底线,严防新增村级组织债务,努力推动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经过政策扶持和各地实践探索,试点村尤其是“薄弱村”“空壳村”的村集体收入明显增加,基层党组织带动力和凝聚力不断增强,农村产业发展方式逐步转变。

  二、稳妥开展“两项试点”工作

  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和田园综合体试点示范(以下简称“两项试点”)是2017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试点任务。2017年,中央财政通过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安排7亿元,选择山东、安徽、湖南、广东、云南、陕西6个省份的12个点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选择内蒙古、江苏、浙江、江西、河南、湖南、广东、甘肃8个省份的15个点开展田园综合体试点示范。

  一是精心谋划组织。结合基层实际,全面领会和落实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文件,做到精准发力,有的放矢,选好试点任务承担省,组织试点省因地制宜选好试点项目承接点,并组织实施方案编报和评议工作。二是地方积极推进。各试点省高度重视,省政府领导亲自部署推进,各试点县市区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亲自负责的试点领导小组、建设指挥部,统筹各部门职能,作为地方政府中心工作重点推进。三是多方群策聚力。基层政府、企业、村集体、农民群众相关各方踊跃参加,各尽其力,共同推进试点,各级财政积极落实支持资金,撬动社会资本深度参与,为试点推进提供有力支持。四是加强督促指导。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各地试点工作启动后,国务院农村综改办专门组织督促指导,督促实施进度,加强项目指导,掌握困难问题,提出完善措施,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有效推进。总体看来,“两项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已完成项目成效初显,村集体、村民及企业等参与方开始受益,在试点地区产生积极反响。

  三、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美丽乡村是“中国美、农村必须美”的重要体现,承载着广大农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和向往。为提升美丽乡村魅力活力,中央财政投入54亿元,突出建设“”与经营“”并重,支持各地以发展乡村新业态、培育新产业、体现乡村特色风情、传承乡村文明为重点,不断打造美丽中国的乡村样版。一批“村庄美、产业兴、农民富、村风好、可持续”的美丽乡村已成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品牌名片。

  四、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

  针对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公益事业发展滞后问题,财政部从2008年开始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推动户外村内公益事业建设,破解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难题,取得了显著成绩,赢得了基层干部群众的一致欢迎,成为一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认可的“硬品牌”。2017年,中央财政投入185.7亿元,结合农村改革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形势新任务,着重加强规范引导,健全奖补机制,不断扩大政策覆盖面。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建设农村、造福群众的服务效能不断提升,这块“金字招牌”更加闪亮,更加深入人心。

  五、协调配合推进其他工作

  (一)推进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为推动完成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工作,根据中央文件精神,我们会同农业部着手研究制定《中央财政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资金补助办法》,拟采取“先改后补”的方式,根据各地完成任务情况,对2016-2018年改革成本进行适当补助。

  (二)做好绩效评价工作。根据预算管理及绩效评价有关要求,2017年组织财政部驻有关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18个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传统村落保护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督促各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工作。

  (三)协同推进农村相关改革。根据中央工作部署,积极会同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央编办等部委,做好村民自治试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特色小镇和经济发达镇改革等相关工作,共同推进相关改革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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