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满15年后不再继续缴费有何影响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王莹报道 沈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应在每月18日-24日间缴存养老保险费,个体工商户需按有无雇工两种情况分别缴纳养老保险。昨日,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多项政策作出了详细解答。
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中断缴费
可办个体养老
□符合参保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新参保手续?
持本人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户口簿、身份证、《银行代扣协议》(可在工商银行24个网点或社区办理)到户口所在社区代办登记及银行代扣缴费手续。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中断缴费人员,也可携带以上手续办理个体养老保险接续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和比例是如何确定的?
灵活就业人员以沈阳市上年(指上一社保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按20%缴纳养老保险费,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12%纳入社会统筹基金;城镇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本人按照缴费基数的8%缴纳,并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个体工商户(1人以下)业主为其从业人员按照缴费基数的12%缴纳,划入社会统筹基金。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如何选择?
灵活就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1人以下)业主及其从业人员,经申请,缴费基数可选择沈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70%、80%、90%、100%、200%、300%七个档次。缴费基数选定后,在一个社保年度内不再调整。
仅缴费15年、选60%档
将直接影响退休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享受领取养老保险的条件是什么?
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2004年1月1日以后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满55周岁),本人从业期间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满15年。符合上述条件,到户口所在地的养老保险分局办理退休手续。审批合格后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满15年后不再继续缴费有什么影响?
缴费满15年后不再继续缴费,退休时会直接影响到个人的基本养老金水平。个人缴费满15年,仅仅是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一个基本条件,只要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应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选择60%作为缴费基数缴费后会不会影响退休时的待遇?
养老金待遇的高低与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基数和个人账户金额的多少紧密相关,选择60%作为缴费基数后,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基数、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相对减少,所以会降低养老金待遇水平。
雇工两人及以上的
个体工商户按28%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缴费方式是什么?灵活就业人员均通过银行代扣代缴,参保人员在指定银行开立个人账户,个人代扣缴费账户首次预留资金不得低于当月应缴费额。连续六个月欠费,视为中断缴费关系,需再次缴费的,应到户口所在地养老分局重新办理代扣和补缴。银行代扣缴费在每月18日-24日期间进行,灵活就业人员每月18日前到银行存入该月应缴费用,25日后可到银行网点查询代扣情况。
□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的缴费方式是什么? 有雇工(2人以上含2人)的个体工商户应按照企业28%的缴费比例,于每月1日至15日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养老保险费。无雇工(2人以下不含2人)的个体工商户应按照灵活就业人员20%的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由地方税务机关委托银行代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