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味中的税收
春节是中国老百姓最注重的传统节日。既是举家团圆的日子,又是一年辛勤工作之余放松身心的日子,吃、住、行、乐成为春节的关键词。浓浓年味中,让我们一起细数身边的税收政策。
关键词一:吃
餐饮
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提供餐饮业应税劳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税率征收营业税。
酒类
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从价定率计算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从量定额计算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复合计税办法计算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1.白酒,税率20%,另加税额0.5元/500克(或500毫升)。
2.黄酒,包括各种原料酿制的黄酒和酒度超过12度(含)的土甜酒,税额240元/吨。
3.啤酒,(1)甲类啤酒,每吨啤酒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娱乐业、饮食业自制啤酒,税额250元/吨;(2)乙类啤酒,每吨啤酒出厂价格3000元(不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220元/吨。
4.其他酒,包括糠麸白酒,其他原料白酒、土甜酒、复制酒、果木酒、汽酒、药酒、用稗子酿制的白酒比照糠麸酒,税率10%。
5.红酒不在消费税征税范围内。
鲜活农产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规定,自2012年10月1日起,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
关键词二:住
住宿
提供住宿服务,按“服务业”征收5%的营业税。
旅游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需注意的是,可扣除仅指以上列举的项目,除此之外如签证费、保险费、会务费、业务招待费等其他费用均不得扣除。
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在境外或境内旅游,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应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明确,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点经营索道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税目“旅游业”项目征收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景名胜区景点经营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254号)明确,对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区经营旅游游船、观光电梯、观光电车、景区环保客运车所取得的收入应按“服务业——旅游业”征收营业税。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区兼有不同税目应税行为并采取“一票制”收费方式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或核算不清的,从高适用税率。
关键词三: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规定,交通运输业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1%,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
航空运输企业的销售额,不包括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
简易征税
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其中,班车,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
差额征税
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客运场站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其从承运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不得抵扣。
免税
台湾航运公司从事海峡两岸海上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台湾航空公司从事海峡两岸空中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青藏铁路公司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零税率
中国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往返香港、澳门、台湾的交通运输服务以及在香港、澳门、台湾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境内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程租服务,如果租赁的交通工具用于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由出租方按规定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关键词四:乐
娱乐
娱乐业指为娱乐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娱乐场所为顾客提供的饮食及其他服务也按照娱乐业征收营业税。征税范围包括:歌厅、舞厅、卡拉0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桌)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网吧。娱乐业适用5%~20%的营业税税率。纳税人经营娱乐业具体适用的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幅度内决定。
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外为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娱乐业劳务,不征营业税。
文化活动
广播影视服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6%,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电影放映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文化活动包括表演、民间艺术、武术、体育等表演活动的业务按3%征收营业税。
电影放映企业在农村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税。
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农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免征增值税。
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免征增值税。
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化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
鞭炮焰火
鞭炮焰火征收消费税,范围包括各种鞭炮、焰火,通常分为喷花类、旋转类、旋转升空类、火箭类、吐珠类、线香类、小礼花类、烟雾类、造型玩具类、炮竹类、摩擦炮类、组合烟花类、礼花弹类,税率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