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预【2015】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规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管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我部制定了《2015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财 政 部
2015年3月18日
附件:
2015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管理办法:(点击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