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五项措施推进2015年城市周边绿化工作
今年是朝阳市城市周边绿化第二年,也是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按照全市城市周边绿化总体规划要求,2015年城市周边造林绿化准备工作现已完成。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城市周边绿化工程启动后,为便于协调推进,市政府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吸纳相关部门参加,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市及县(区)林业部门也都成立了相应的专门组织,落实工作责任,专司城周绿化工作,为抓好城周绿化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
二是多方筹资,保证投入。在地方投入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为保证工程按期实施,并取得预期效果,朝阳市广筹资金。一是积极争取国省支持,在市领导的带领下,积极向国省争取立项,将工程纳入到“三北”、“退配”等国家级造林工程之中,依托于国家项目实施环城绿化工程。目前,项目已经被纳入上述重点工程之中,并按工程规划下达了建设任务;二是本着项目整合、资金捆绑、成果共享的原则,整合相关项目资金,如与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城市建设项目、欧投辽宁省西北地区生态示范工程、“德援”二期工程相整合,既可减少重复建设,又能增加单位面积工程投入,以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三是积极争取辽宁省千万亩经济林产业带工程投入。
三是科学造林,确保质量。工程从总体规划到具体造林设计都引进了比较先进的工程理念,用于指导工程建设,下一步在工程的具体实施当中我们将大力推广实用新技术,如采用“DJS”造林法和利用生根粉、保水剂,覆膜、套袋、打泥浆、客土造林技术措施,确保造林质量。
四是选择种苗,因地制宜。在苗木的选择上,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并且全部达到Ι级苗木,优先选择适应瘠薄立地条件的油松、侧柏、山杏等优质大苗进行栽植,立地条件较好的选择苹果、梨等有经济效益的果树进行栽植。苗木调运中,成立苗木质量验收组,做到专人负责,落实责任,严格把好苗木关。
五是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建立健全检查考核制度,加强对城市周边绿化工作进展情况的跟踪督查和调度通报,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及行业年度工作绩效考核体系之中,重奖严惩。
1、县政府与两区政府同每个乡镇签定造林绿化目标责任状,限时间、定任务、严奖惩。
2、把造林绿化纳入区对乡目标考核,加大造林绿化分数权重,对完不成当年造林任务的乡镇取消林业分值。植树造林完成任务的得基本分,未完成任务的不得分,超额完成部分按比例加分。
3、加大造林督查力度,每到造林季节,由区委组织、纪检、监察、督察、政府督察、林业等部门组成督察组,督察乡镇造林进度、质量。
4、加强资金管理,实行造林资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推行荒山绿化资金县级报帐制。未经工程验收不予报帐,严禁挪用、套取和贪占。对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单位领导及负责人。
5、县(区)林业局制定了有害生物防治的相关措施,对不同的有害生物采取不同的办法进行有效防治,从而达到对有害生物的根本遏制。
6、推行造林结束后县(区)委、县(区)政府组织检查评比制度,年终进行总评。
7、严格奖惩,县(区)委、县(区)政府根据检查验收结果,对于完成任务的乡镇予以通报表扬,对成绩突出、贡献较大的乡镇予以表彰;对年度未完成任务的乡镇领导进行通报批评,对连续两年未完成任务的乡镇正职和主管领导采取组织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