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环保局通报2016年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

15.02.2017  17:01

  日前,阜新市环保局向各有关县区政府、市直部门和各污水处理厂印发《关于2016年阜新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的通报》(阜环发〔2017〕9号),同时抄报市政府,对5座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并提出2017年有关工作要求。

  2016年,根据国家重点监控污水处理厂监督性监测结果、在线监控数据结果和日常监管情况,我市5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平均达标率为97%,超标情况较2015年大幅减少,全年运行负荷率同比提高10%,但依然存在运营资金拖欠、入水超标和污泥处置困难等突出问题,影响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 

  当前,我市以细河为代表的流域水环境形势十分严峻,城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是实现水污染减排和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保障。《通报》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全面落实各项环保工作要求,采取临时保障措施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加强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管理和监督考核,积极解决影响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的突出问题,确保实现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市环保局也将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加强有关单位环保责任落实情况的督办和通报,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考核制度全面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