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5年培养千名乡村医生
06.03.2016 08:09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其中指出,我省将通过10年的时间,力争使全省乡村医生总体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力争在“十三五”规划期间,培养1000名中专、大专学历医学生充实到村卫生室。对于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方案明确,要通过设立一般诊疗费等措施,由医保基金和个人分担。收费标准和分担比例由新农合管理部门制定,目前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标准为6元/人次,其中个人承担0.5元,新农合支付5.5元,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本地服务人口年人均11元。各地区要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等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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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2016 08:09
故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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