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质安处正式启动2015年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的考核管理工作

26.01.2015  16:33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养护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交质监发〔2009〕757号)和《关于印发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辽交质监发〔2010〕65号)及公路建设行业协会《公路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工作指南》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省质安局计划组织举办2015年度施工企业及养护从业资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及继续教育培训班,由我处负责沈阳市范围内相关人员的考核管理工作。
  
   截至2015年1月15日,沈阳市共计报名501人,其中“考核培训人员”报名387人,初审通过387人,“延期培训人员”报名114人,初审通过114人。我处现已将初审通过人员相关材料上报省质安局,并将按照省局接下来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做好2015年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考核管理工作的保障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