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提前下达2017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3490万元

14.12.2016  17:47

 

  日前,财政部已下达辽宁省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3490万元,省民委积极与省财政厅沟通协调,资金已及时下摆。2017年的资金安排,主要根据国家民委民族经济专项工作要求,积极服务辽宁全面振兴工作全局,重点结合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实际,依据国家和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确定的原则和使用方向,本着突出民族特色、参与脱贫攻坚、兼顾其他工作的原则思路,以因素法和绩效考核结果相结合下达各市。 

  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将结合民族经济专项工作的开展,重点用于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民族特色项目。主要是《辽宁省少数民族事业“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兴边富民行动、扶持人口较少数民族、民族传统手工艺保护与发展等8项任务19个“民字号”工程。二是脱贫攻坚项目。主要是完成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任务部署,结合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实际,扶持民族地区健档立卡贫困村产业发展,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水平。三是其他项目。主要是改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修建村组小型公益性生产设施,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特殊困难等公益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