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做好2016年度中央和省级党报党刊发行工作

18.11.2015  10:59
  近日,省委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度中央和省级党报党刊发行工作严格规范报刊发行秩序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加大报刊发行治理力度,规范报刊发行秩序,切实做好2016年度中央和省级党报党刊发行工作。
  《通知》指出,做好2016年度中央和省级党报党刊发行工作,对于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巩固党报党刊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着力”要求,加快推进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由各级党组织负责征订的党报党刊是指《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和《辽宁日报》、《共产党员》杂志及地方党委机关报,辽宁日报客户端的订阅也纳入2016年度党报党刊发行工作。《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中央和省级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党委(党组)有关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落实订阅任务,保障订阅经费。宣传部门要具体组织实施,组织部门要大力支持,党委办公厅(室)要认真督促检查,邮政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2016年度党报党刊发行工作顺利开展。
  《通知》强调,严禁搭车摊派,不得以党报党刊名义搭车发行其他报刊,不得采取电话通知、下发报刊订阅任务表、扣发工资等手段强制摊派、变相摊派发行其他报刊,不得利用登记、年检、办证、办照、收费、评比等职权,强行要求服务和管理对象订阅报刊,不得将乡镇、村级组织等基层单位订阅报刊情况与工作考核、评优达标挂钩;严禁违规发行,任何报刊不得采取提成回扣、赠钱赠物、出国考察、公费旅游等办法推销,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编发的各种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严格限定在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内部交流,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得公开或变相搞征订发行。
  《通知》提出,要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扩大传播覆盖。要继续鼓励社会力量向经济欠发达地区捐赠中央和省级党报党刊;积极鼓励个人自费订阅中央和省级党报党刊;图书馆、文化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和宾馆、民航、铁路、客轮、电信、邮政、银行、保险、证券交易所等人员流动较大的公共场所,要摆放一定数量的党报党刊供读者阅读;市级以上城市邮政报刊亭要设立党报党刊特约销售点;邮政企业要根据市场需求,增加零售网点,逐步覆盖到县一级邮政报刊亭。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人民日报》《辽宁日报》电子阅报栏建设,不断拓展党报党刊的传播形式和传播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