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扶贫发【2015】49号文件要求,兴隆镇对建档立卡户中中高职学生进行了扶持。通过户申请、镇申报、扶贫局审核的方式,确定2016---2017年度第一批中高职学生中符合条件的学生20名进行扶持。其中:头道洼村2名;宣家村4名;西沟门村7名;七家村7名。每名学生补助1500元,共计补助30000元,现已全部发放到位。此项工作对补充学生的生活费、学杂费起到了一定的保障作用,受到了学生及家长的高度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