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局召开2016年度全市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会议

18.03.2016  19:31

为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推进2016年全市医疗器械监管工作,2016年3月17日,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了全市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各县(市)区局、局直属局主管领导和负责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批发、连锁企业的负责人以及医疗机构器械科负责人等90余人参加了会议。

市局王敬东副局长参加了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市局医疗器械监管处刘梅芳处长传达了省局2016年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会议的精神,总结回顾了鞍山市2015年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情况,统一部署了2016年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任务。市药物滥用与药品不良监测中心通报了2015年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上报情况,并安排部署了2016年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上报工作任务。会议指出,2016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局党组把今年确定为“责任落实年”。我们要在责任落实上狠下功夫,将监督、管理、服务有机结合,适应新常态、迎接新挑战,进一步开创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新局面。

2016年医疗器械监管工作,首先要以强化生产企业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做好迎接省局检查和总局飞行检查工作。其次要切实落实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工作和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的监管工作,提高监督质量和效能。再次要针对无菌、植入类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装饰性平光隐形眼镜、避孕套、注射用透明质酸钠等风险高、使用量大、社会广泛关注的医疗器械产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然后要加强对《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宣贯工作,保证辖区内每一家医疗器械使用单位都能全面掌握法律法规要求。最后要加强对县(市)、区局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

王敬东副局长针对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监管工作,重点强调了四点意见:一是面对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新常态,不断增强做好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树立正确监管理念和监管思维,健全完善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模式和责任体系;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指导,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为保障全市公众用械安全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