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局召开2015年度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会议
为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推进2015年全市医疗器械监管工作,2015年4月10日,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了全市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各县(市)区局主管领导和负责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的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以及医疗机构器械科负责人等130余人参加了会议。鞍山市局王敬东副局长参加了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
鞍山市局医疗器械监管处刘梅芳处长传达了省局2015年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会议的精神,总结回顾了鞍山市2014年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情况,统一部署了2015年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任务,明确2015年全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内容,对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回头看”进行了动员部署。通报了鞍山市药物滥用与药品不良监测中心2014年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上报情况,并安排部署了2015年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上报工作任务。
会议指出,2015年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要以《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为依据,以用械安全为中心任务,对无菌、植入类医疗器械以及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加大对个体诊所、医学美容机构以及使用植入类产品的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以包装、标签、标识和说明书以及对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定制式义齿等使用量大、社会关注度高的产品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在用大型医疗器械是否定期检查、校准、保养、维护,是否有相关记录和档案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确保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
王敬东副局长针对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强调四点意见:一是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不断强化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理念;二是明确医疗器械监管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回头看专项工作;三是强化医疗器械规范化监督管理,健全完善监管工作模式和责任体系;四是健全医疗器械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