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溪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年报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在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新形势、新任务中,2016年,本溪市溪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省、市局的工作部署,认真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积极推进企业2015年度年报工作的开展,注重发现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后市场主体监管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开展休眠企业清理,落实国家局、省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围绕异常企业名录等相关配套管理措施的监管开展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年报工作效果。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针对上年度年报工作所取得的经验,及时召开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会议,传达学习2016年相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年报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到准备充分,告知到位,指导有力,进一步提高干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年初以来,溪湖区局通过区局局域网和LED显示屏连续宣传实施年度报告的主体、对象、范围、时间、内容及注意事项等,为做好年报工作提升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是责任层层分解,工作不留死角。明确工作责任,将责任一层一层分解,具体落实到人,将年报工作任务分解到基层辖区,并按片区分解到组到个人,确保事有人做、责有人担,促进年度报告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深化指导服务,促进年报工作落实。实行逐户上门和电话联系并现场指导相结合等方式,逐户告知市场主体年度报告事宜。管片干部逐户上门,实地发放年度报告表,现场指导填报年度报告并当场收回及时录入公示系统。对边远地区的企业主则通过电话方式逐个告知年报事宜,并做好电话告知记录,对不会网上申报的企业进行现场办理和电话咨询服务,及时解答企业在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醒企业关注年度报告期限,确保年报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做到让企业满意,让群众满意。
五是优化服务意识。区局要求各市场管理所设置专门服务窗口,配备专用电脑,安排专职人员,提供企业年度报告公示的咨询、指导服务;对部分缺乏申报能力的企业,派专人上门服务,耐心介绍,仔细讲解,手把手全程指导企业按照规范流程操作,方便企业提交年报公示信息,推动企业积极参加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截止目前,2016年度全区各类市场主体已年报 2707 户,其中:内资企业956余户,年报率为86。27%,个体工商户1747余户,年报率为49.67%,农村专业户4户,年报率为6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