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部署2014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工作

24.07.2015  12:58

  7月23日,省教育厅印发通知,组织省内包括部委属院校和独立学院在内的所有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4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编制并面向社会发布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建立健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的重要手段,是进一步增强高校社会责任意识、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体现,也是高等教育向社会展示学校风貌和办学特色、宣传办学理念和教学成果的重要途径。我省自2012年起开始探索建立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制度,目前已在“辽宁本科教学管理平台”教学质量监控模块集中分别发布省内各高校2011、2012、2013年度的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和2013年度辽宁省本科教学质量分析报告,引导高校以年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为契机,主动开展自我“体检”,不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和建设,促进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今年,为进一步推动高校树立质量主体意识,建设质量文化,省教育厅依据教育部有关精神,在认真总结近三年来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经验基础上,对2014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要面向社会公众,以公众的视角编制质量报告,要让公众看得清楚、看得明白;二是要在质量报告中论述学校如何以学生为中心,围绕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开展教学建设和改革的情况;三是要用具体数字呈现学生对学习的满意度,以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满意度,同时要说明调查方法;四是要介绍学校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各项方针政策情况,以及学校的人才培养定位、培养目标及服务面向;五是要论述学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调整优化专业结构,配置教育资源情况。

  各高校2014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将在10月31日前结束,省教育厅将在11月15日前在辽宁本科教学管理平台集中发布,同时,将结合本科专业信息第二阶段填报数据和《辽宁省教育统计年鉴(2014)》,编制、发布《辽宁省2014年度本科教学质量分析报告》。

  (高等教育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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