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安排部署2017年度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工作

28.02.2017  14:08

     

        为贯彻落实《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2017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工作要求,市环保局印发了《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加强对生态保护红线区监督管理工作。通知要求各地区做好四个方面工作: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区现场检查、清查生态保护红线区内建设项目、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台账、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