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14年 新疆农机安全生产稳中向好 开启依法治机新征程

20.01.2015  11:42
          2014年,全区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以建设“平安农机”为主线,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制,层层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措施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严厉打击各类农机安全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农机安全事故,提高了农机安全监管水平,构建了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扩大监管范围,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免费实地检验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11.2万台。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积极开展农机安全知识“三进”(进乡村、进学校、进农户)活动。全区已命名国家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市)27个,自治区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市)68个。预计,全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挂牌率达到93.9%、检验率89.6%、持证率94.5%。截至11月底,全区发生农机事故64起,死亡21人,受伤46人,直接经济损失11.526万元。同比分别下降25%、19%、27%。全区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农机事故。调解处理群众投诉农机案件227起,结案224起,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378.29万元。查处骗取套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违规参与购置补贴经营活动等违法违规案件5起,均依法严肃处理,取消违规农机生产企业的产品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格和经销企业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资格。与质监、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打假89次,出动联合执法人员350人,查办农机违法违规案件49起,挽回农业生产损失398.97万元,责令66处非法拼装农业机械及农用挂车的维修点立即停止加工生产、限期整改。通过市场专项检查和打假活动查,进一步整顿了农机市场秩序,规范了农机经营行为,净化了农机流通、作业、维修市场环境。修改、审定24个省级鉴定大纲,发布了新疆第四批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为确保农机产品质量,完成自治区级推广鉴定176项,完成部级推广鉴定23项,与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及进出口检验检疫等部门合作进行农机产品检验57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