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森林公安局下发做好2015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目前,全省已进入春季森林防火期,因去年异常干旱,造成林下可燃物剧增,再加之“清明节”将至,野外用火进入高峰,林区火险等级较高,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有效避免和减少全省春季森林火灾的发生,省森林公安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森林防火部门要全面强化防火责任落实工作。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采取针对性应对措施,严格贯彻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问责制,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主要领导要集中精力、集中时间,亲自抓薄弱环节、亲自抓研究部署、亲自抓检查落实。要做到防火工作有布置,防火投入有统筹,防火措施有新法。要按照“无盲区、全覆盖”的要求,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户,落实到山头地块,对重点林片、地段、坟地,要落实专人巡查制度,确保万无一失。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森林防火部门要全面强化防火督察检查工作。要从即日起,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开展“查隐患、找问题、落整改”森林防火督察检查活动,活动要以明察暗访、实地查看为主,具体督察检查防火安排部署、防火宣传、野外火源管理、可燃物清理、物资储备、预案修订及应急值守等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同时,省森防指将在春季森林防火关键时期组织省森防指成员单位开展森林火灾隐患督察检查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要全面强化野外火源管控工作。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根据本地区野外用火的规律和特点,积极强化野外火源管控工作,特别是在“清明”、“五一”等重要特殊时期,要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把森林防火“关卡”前移,从源头抓起,消除火灾隐患。要切实管好重点火源,特别要加大对林内坟头、墓地、旅游景点、入山路口等重点地段的巡查密度和力度,减少森林火灾隐患,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加大森林防火督查力度和执法力度,坚决管住火灾源头,严厉打击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行为。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森林防火部门要全面强化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抓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提高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意识。要提前制定春防宣传方案,扩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活化森林防火宣传形式,营造森林防火氛围,尽最大可能消除森防宣传的死角。要组织开展辖区内永久性宣传标语牌、栏的修复工作,确保森林防火警示标语清新、醒目。在“清明”、“五一”等防火关键时期,要重点宣传林缘、林内防火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规定,倡导广大群众争做野外文明祭祀、文明旅游、科学农事生产的“好公民”。
《通知》要求,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要全面强化火灾应急处置工作。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森林火灾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和火情及时处置。要充分运用各种监测手段,对火情进行全方位、全时段的监测。加强森林火险气象预报,遇到高火险天气及时发布警报,提前掌握火险态势。要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全面检修和补充森林防火装备,保证扑火物资齐备和完好。要按照森林防火职责分工和防火预案要求,认真落实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各项准备工作。全省各类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要保持高度戒备,严阵以待,确保一有火情,能快速反应,科学处置。一旦发生火情,各有关部门领导要亲临一线,科学调度指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