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县残联全面开展2015年残疾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救助工作

10.04.2015  11:02

  本溪满族自治县残联消息: 2015年,本溪县残联继续开展残疾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救助工作,受理时间4月9日至4月27日,2015年5月1日生效,保险期限为一年。

  该项救助自2012年市残联与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溪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健康公司)共同开展贫困残疾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以来,三年间,切实减轻了我县残疾人因意外人身伤害而产生的经济负担,受到残疾人及其亲友的好评。今年,县残联本着为残疾人办好事、办实事的原则,继续开展残疾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残疾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属于商业保险,人保健康公司补贴后实际缴费每份50元,属于城乡低保户残疾人的,由市、县残联补贴1份参保缴费,市和县残联各补贴25元。因此,我县属于城乡低保、五保的残疾人,全部免费参加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