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沈放鞭期为2月11日至3月5日
【北国网、辽沈晚报讯】记者张茉报道2015年春节期间,沈城烟花爆竹燃放时间规矩不变,从小年到正月十五。沈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昨日发布,沈阳三环以内烟花爆竹销售、燃放期为2015年2月11日至3月5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共计23天。也就是说,从现在开始倒计时,我们还有五十多天就进入2015年的放鞭季。
沈烟花爆竹零售点再减200个
为了确保春节期间放鞭安全,不能在住宅楼窗口、楼道及阳台、露台等处燃放烟花爆竹,避免污染居民周边的空气环境;在10层以上或者高于24米的建筑物周边燃放,需距离10米范围以外。
沈阳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要求,严禁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销售B级(含B级)以上产品,只允许销售燃放C、D级个人燃放类产品。对B级以下燃放类产品的降落伞、旋转型品种也不允许销售、燃放。沈阳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强调,由于带小降落伞的烟花曾经引起沈阳皇朝万鑫酒店发生火灾,所以尤其要避开在高层建筑等重点场所附近燃放带有小降落伞的烟花。
在去年减少零售点的基础上,2015年沈阳烟花爆竹零售点再减少200个,控制数量为500个。2014年,沈阳已经减少零售网点266个,总数控制在750个以下。昨日,安监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几年,沈阳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总数量将不会再减少,稳定在500个。
春节晚天气暖放鞭人数或增多遇重污染天请少放鞭
今年过年晚,春节期间沈阳气温已经开始回升,除夕、初一、正月十五三大放鞭高峰都比常年更暖和。放鞭的人数或增多。
不过,鉴于沈阳市环境空气质量压力较大,建议市民在出现重污染天气的日子里,尽量不放鞭或者少放鞭,减轻空气污染。《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中明确规定,橙色预警发布时,停止燃放烟花爆竹,目前我省及沈阳市印发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暂时没有相关规定。
2014年,为应对鞭炮这一春节期间特有的空气污染源,中央气象台首次发布烟花爆竹指数预报。全国烟花爆竹燃放气象指数共分4级,1级为气象条件适宜(在非禁放区和非禁放时段)燃放烟花爆竹;2级、3级为气象条件不太适宜和不适宜燃放烟花爆竹,相关服务提示分别为尽量减少燃放和尽量不要燃放;4级为气象条件极不适宜燃放烟花,请公众不要燃放。
这些地方禁放烟花
1、住宅楼窗口、楼道及阳台、露台等处
2、文物保护单位
3、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
4、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